索引号 | 11460000008174507Q/2023-08891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一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5号) | ||
发文字号 |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5号 | 发布时间 | 2023-09-01 |
文件类型 | 公告 | 废止时间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一批)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一批)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9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71/c5211733/content.html
相关解读:https://hainan.chinatax.gov.cn/xxgk_6_3/08148036.html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网站管理办公室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 邮编:570125 电话:0898-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210001
琼ICP备05000421号-7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5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