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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销售额不到10万元,请问还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来源: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3-11-13 【字体: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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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是经营摩托车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到10万元,请问还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一条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开具左上角有“机动车”字样的税率栏为“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jqSAaLWg60gxvtkvnx9M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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