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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3-03-07 【字体: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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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琼发〔2021〕22号)及《<法治三亚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三法委发〔2021〕7号)文件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以加强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加快推进我市税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我市高水平建设自由贸易港提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切实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市税务系统工作大局中统筹谋划。2022年,我局党委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第一主题”,全年召开党委会学习3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我局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2022年共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各项工作部署,指导各区局按时完成权责清单调整更新工作,按时保质进行公示公开,切实做到权责清单外无权力。全局现设15个内设机构、3个另设机构(机关党委、老干部科、党委纪检组),2个派出机构,3个事业单位(级别均为正科级);设置法治机构1个即法制科(正科级),编制数8名,实有人数6名,配备1名科长,1名副科长,局内各单位权责协同,各司其职高效尽责,凝心聚力服务我市自贸港建设发展,推动我市税收征管改革工作落实落细。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文件精神,取消5项行政许可,仅保留“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许可事项,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码上办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申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业务,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结,避免纳税人多跑;二是积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三是开展以分类分级为导向的税收征管模式,将纳税人主要分为3级7类,根据纳税人、缴费人经营情况,对其采取不同的税收征管和风险应对手段,同时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一级识别、二级统筹、三级应对”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四是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工作制度,细化办税服务厅绩效考核指标,将服务效能同人员考核和区局考核挂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五是按照省局部署落实好“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工作,提供“新办纳税人套餐”等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行电子税务局、码上办、掌上办、终端办等非接触式办税渠道,不断升级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能;六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老年人导办台,帮助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便捷办税。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持续完善我局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有效开展我局2022年度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经审查清理,我局现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均合法合规。充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参加2021 年度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试评价。在全省18个市县营商环境考核中,三亚市“纳税”指标得分为98.23分,荣获全省第一名,比2020年提升10.86分,比2019年提升26.11分。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发布)文件要求,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增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防范制度性风险。我局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将规范性文件审查、校对、报备等制定管理事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已经出台的税务规范性文件,采取管理目录台账、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方法。2022年我局制定一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已按要求进行审核和报备;根据省税务局、三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多次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审查清理,我局现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均合法合规。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我局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认真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更好发挥党委在税收事业发展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2022年我局累计召开党委会32次,在处理重要税务事项及案件时,加强与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基层区局交流,摆出问题、听取意见、给出建议,并充分咨询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业意见,保证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税收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增强公众参与实效,组织开展多次税企座谈会,与纳税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在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示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提出意见建议的途径,广泛听取意见,切实做到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

为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印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分工方案>的通知》(三亚税党委发〔2022〕25号),明确过规定巡察、审计应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在巡察报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重点反馈。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对标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任务中关于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四精”要求,着眼于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努力,努力让我市纳税人缴费人在每一个税收执法行为中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税收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全面推进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2022年,我市税务系统依托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共公示26.38万条公示事项,实行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共计28个,根据各单位执法需求采购执法记录仪38台,信息采集站2台,区局入户执法和服务全过程配戴执法纪录仪,切实做好税务检查、税收强制等领域的执法风险防范。

(二)积极开展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成立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小组,随机抽取了25份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切实做到一卷一评。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开展整改工作,有力推动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化。

(三)规范执行处罚裁量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2年,我局适用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办理件数共计21件,“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深化。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制发《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关于印发近期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并根据各项重大税收工作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对人流量激增、排队等候时间过长、发生人员拥堵,出现秩序混乱、发生聚众滋事群体事件、纳税人现场投诉或发生纠纷、出现电力中断、网络中断或系统故障、数据问题业务受阻、政策疑难问题突发等各类突发情况制定应急处理措施,保障办税服务厅平稳运行;二是根据重大税收工作及特殊时期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如《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期间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等,明确突发情况下各层级应对措施,同时组织办税服务厅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快速反应能力;三是通过制定印发《纳税缴费服务投诉暨舆情分析联席会议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投诉暨舆情分析管理,提高税费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好舆情的处置应对工作,有效防范和降低涉税舆情风险,减少和消除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我局总结和坚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金标准”,在解决税收争议和纠纷方面,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救济性、准司法权威性的优势,切实保护纳税人及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行使职权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我局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及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纳入绩效考核指标,统筹成立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9号发布)等相关规定依法开展复议应诉工作,2022年我局依法办理2起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均为申请人提出撤回申请,案件终止。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我局始终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比追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着力实现行政决策、执行、组织、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一)完善权力制约。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税收执法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税收执法质量评价工作,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提高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税务机关及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开展风险日常管理、自我评估、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对风险点进行“嵌入式”管理,提升内部控制管理质量;深入开展“一案双查”工作,对发生重大案件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力的情况,坚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共追责问责35人次,其中给予党内警告3人次,通报批评1人次,批评教育4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

(二)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一是将内控建设作为加强权力监督的重要载体以及提升税务系统内部管理有效性的重要措施,按月收集、汇总、整理全局各单位的内控机制建设情况并录入内控监督平台,2021年共形成12篇内控动态信息,同时利用内控监督平台开展好各项内控工作,按时做好系统内疑点数据陈述申辩和调查确认工作,进一步增强税务干部风险防控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印发《三亚市税务系统税务人员“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税务人员网络行为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明确全市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督促税务人员在“八小时之外”和网络上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规范自身言行,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形象,严防发生违反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问题或情形。三是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制定三亚市税务系统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税务系统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负面清单(试行)》和《税务系统公务接待正面清单(试行)》。四是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查税务干部作风不正、“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酒驾醉驾等节日腐败问题,积极落实节假日遵规守纪报告制度和婚丧嫁娶报备制度。五是激励干部作为担当,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税收改革发展始终,用好谈心谈话、集中座谈和青年干部成长档案等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激励关怀和心理疏导。组织召开全市税务系统人才工作座谈会,围绕“新办纳税人税费政策包”组织开展青年业务大讨论活动,结合建团100周年庆祝活动,联合海关、海事局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激励青年干部积极主动作为。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税务系统政府信息特别是执法信息公开的合理需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回应社会热点,不断拓展税务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持续增强了税务部门的公信力和影响力。2022年,我局共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895篇,其中: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92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03篇。

(四)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一是落实政府守信践诺要求,公开办税指南,机构职责等内容,通过办税服务厅意见箱、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等多种渠道广泛接收纳税人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如期完成了76413户企业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价。对新设立和无生产经营收入的M级纳税人在行业、资产、经营等多个维度进行细分,试点实施M级纳税人授信融资。大力推行线上“银税互动”,截至2022年底共通过“银税互动”为3620户纳税人授信84664.4万元,有效回应了企业“融资难”问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一致认可,被评为“三亚市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优秀单位”。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我局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制化深度融合,大力推进“以数治税”加快建设智慧税务,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一是充分依托大数据信息资源协同推进机制持续拓展数据共享范围,根据外部门需求,积极稳妥常态化开展数据对外共享工作,提高数据交换和应用效率,严格执行涉税数据查询审批规定,2022年累计对多个外部门共享税费数据200余次,积极发挥税费数据在政务决策、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保障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积极探索“数字化”管理新路径,基于电子发票新范式,建设“远程办理、自动校验、超开阻断、实时出票”的无感监管新模式,切实解决农民开票来回跑的难题,进一步降低农产品发票涉税风险。该平台于2021年1月上线,至今共有108名农户通过该平台代开免税农产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222张,金额共计4754万元,该项工作被总局作为案例进行推广。三是根据省局部署持续完善掌上办税体系,全力推行“海南税务码上办”微信小程序,弥补电子税务局业务空缺,同时积极引导个人房屋租赁代开、车船税申报缴税、增量房申报缴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等高频业务掌上办理,不断拓宽办税渠道。四是按照省局部署要求同步维护海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涉税事项,目前我局在海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认领事项达148项。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我局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持将党的领导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2022年,我局一是加强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年度培训的必训内容,要求干部每人每年严格按照60课时要求完成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促进税务干部学法用法。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2名资深税法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对日常税务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法律风险预警意见和控制措施。三是与三亚日报电子版、大三亚客户端等网络媒体加强合作,通过媒体发布三亚税务系统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等举措,不断扩大正面影响。

十一、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税收政策精准宣传力度还不够,政策宣传的针对性有待加强;税收系统信息化化水平还不够高,有关系统在提速增值方面有待完善;纳税人满意度与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还有差距,“放管服”改革工作需进一步深化;创新优化执法方式还不够,执法的高效性与便利性有待提升等。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主动作为、持续发力,运用好自贸港税务专班、重点企业服务专班、制度创新专班等优秀力量,稳扎稳打加强对我市纳税人缴费人服务工作,梯次推进税务制度创新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督察倒逼和示范引领作用,强化督促整改,为推进我市自贸港发展建设和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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