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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调节土地级差收入,鼓励平等竞争,促进税收公平,经报海口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于2023年3月30日公开征求对《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海口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等级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至截止日期2023年4月30日,我局未收到反馈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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