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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 税总函〔2020〕43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20-07-21 【字体: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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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纾解企业困难,税务总局经商财政部,决定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由2020年3月30日延长至5月30日。

  请各级税务机关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和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加强审核核算,及时办理支付。

  国家税务总局:https://12366.chinatax.gov.cn/zqdetail/getcontentPage?lmbm=ae3bcf459cd1417486a9f69ef9aea457&contentId=0dd9932dd56a43ae8777cef64a318d5f&logoid=e48cc09c709f498001709fe2605c00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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