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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3-05-11 【字体: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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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2023年5月10日 答复时间 2023年5月10日
咨询标题 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答复内容

答: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因此,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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