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60000008174507Q/2022-05467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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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 ||
标题 |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交运规〔2021〕7号) | ||
发文字号 | 交运规〔2021〕7号 | 发布时间 | 2021-12-31 |
文件类型 | 公告 | 废止时间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71891/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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