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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文昌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总结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文昌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1-03-04 【字体: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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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琼税依法行政办发〔2020〕2号)要求,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措施,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结合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落实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等党建相关工作,确保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二)全面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执法严明、管理规范、服务优良、公正公开、廉洁高效的良好法治环境,推动税收法治化建设。一是严格依法征税。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不断强化税源管理,认真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严格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法组织收入工作的各项要求。二是依法发挥税收职能。认真按照总局和省局减税降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政策,有力有序推进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享受抗击疫情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有66777户次,减免税额合计6932.99万元;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优惠政策的企业有3户,减免税额合计34.54万元。三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启“非接触式”办税,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托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通道,实现业务上网“一站办结”、线下服务“一次不跑”、及时受理到位,快速高效服务、优惠政策“一键解读”。通过引导纳税人、及时宣讲各项政策,实现纳税申报业务网上办理率95%以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共办理业务54685笔。

        (三)注重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执法质量意识,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一是调整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同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组成,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承担着推行“三项制度”沟通协调、跟踪指导、督促落实、组织评估等工作。二是成立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委员会。按照全面推行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要求,及时成立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委员会,审核税务总局和省局明确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基础清单上的事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使用执法记录仪开展执法过程全记录38户次,办理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业务5笔。

       (四)稳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定了《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文昌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党委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论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二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参加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行政赔偿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工作。截至当前,我局已有1人取得公职律师证书,1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进办税公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内外网、办税服务厅、分局办公场所等公示相关信息,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税收执法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执法信息平台公示11750条。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助推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三是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结合立法原则和工作实践,及时对失效和废止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所有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均有效合法。四是严格执行执法资格管理。税收执法人员均具有执法资格,对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予执法。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认真开展执法督察,扎实抓好监督问责。一是强化执法廉政监督机制,把落实“四个确保”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扛牢扛实,纪检部门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密切关注队伍思想动态,加强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管理,确保税务队伍稳定、和谐、守纪。二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对防控措施开展对照检查,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有效整改,确保疫情期间机构人员运转有条不紊,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加强纳税投诉管理,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通过办税服务厅、对外公开电话、税源管理分局等多渠道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咨询、投诉、举报等涉税涉费诉求,快速转办、限时响应,并建立问题收集、调查核实、整改处理、追责问责、定期报告的处理机制,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截至目前,我局通过12366系统共接收纳税服务投诉件4件,均已按时办结。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管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依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优势、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专业宣传纽带的特长,扎实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畅通渠道、健全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为构建和谐税收作出新的贡献。2020年度我局共受理税收行政复议1户,已按时办结。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政务公开管理,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履行职能作用,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制度更加健全,政务公开平台更加完善,政务公开效率不断提高,更好地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牢牢把握做好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要求,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聚焦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推进政务公开,切实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每一户市场主体。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利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启动日”、“宪法日”等,在宣传活动现场向广大纳税人发放,让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全面了解税收政策,促进社会公众增强遵法守纪意识。充分凝聚创新合力,加大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所得税减免等各类税收新政策的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税企微信群、12366短信平台、网络直播等线上渠道向纳税人发布并推送各类税收新政策;二是通过办税服务厅宣传栏、公告栏、咨询台、上门辅导等线下渠道向纳税人精准辅导税收政策。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围绕普法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加强税务干部法制宣传教育。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领导班子积极发挥学法用法示范作用,认真落实班子学习制度,围绕税收工作先后学习宪法、征管法等一系列法律知识,切实践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制度,自觉做好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二是深入开展法治讲堂工作,围绕普法工作目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十一)持续健全完善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我局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审议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包括研究确定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及分工;审议确定依法行政重大事项,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评估审议各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讨论决定需要领导小组审议的其它事项等。

        二、存在问题

     (一)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方面存在“上热、中暖、下凉”的不均衡情况。

     (二)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税理念虽已基本形成,但离全面深化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限,执法不规范不严格的现象也还一定程度存在。

     (三)原有的税收法治管理模式与自贸港建设的高新业态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公职律师制度的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公职律师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法律人才缺乏,离《纲要》要求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在执法人员中的占比要求仍有差距。

     (四)纳税服务与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还有一定差距。传统的税收政策宣传培训模式已无法满足纳税人,需要完成向新媒体和远程线上的信息化转变。

     (五)税收协同共治的局面需要进一步拓宽加强。税务部门在资源环境税征管、社会保险费征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等多方面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税警联动、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明确工作重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从2020年的工作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和分析问题,在2021年工作中补齐短板,不断强化税务法治建设。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继续抓好法治教育工作,结合“七五普法”“主题教育”、党风廉政教育等不断增强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力度。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多措并举扩大税法宣传覆盖面,不断扩大纳税人的税法知识面,提高税法遵从度。

       (三)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充分运用税收执法督察和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对税收法治工作的跟踪和监督,将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评分,进一步督促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四)对标海南自由贸易港标准

         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要求,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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