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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离岛免税商品可以卖吗?别让“代购”损害你的信用

来源:中国税务报 发布日期:2020-08-27 【字体: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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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进海口美兰国际机场,“贯彻实施《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 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大红条幅映入眼帘。今年6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3号,以下简称“33号公告”)明确,自2020年7月1日起,离岛旅客免税购物额度提高至每年每人10万元人民币,免税商品种类增至45种,并且绝大部分商品不限购买数量。

  伴随着超大力度的免税优惠,非法代购已有苗头。近日,笔者的微信朋友圈中,就有不少去海南旅行的朋友发消息表示“可帮忙代购”。对此,笔者提醒,在“信用中国”背景下,纳税人应珍视个人信用,切勿进行非法代购。  

  33号公告第七条规定,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商品的个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3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具体来说,构成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商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在购买或提取免税品时,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离岛信息;加价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商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等情形。

  33号公告还规定,对于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常见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包括离岛旅客将所购商品加价出售被举报后,再次销售免税商品;免税商品店员将非免税范围商品列至免税清单,交由熟人携带离岛等。

  除了上述惩罚举措外,在倡导诚信纳税、全面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大环境下,一旦非法代购行为被计入个人征信体系,纳税人还将在日常出行、购买奢侈品、企业经营等方面面临诸多不便。

 

离岛免税商品,买了可以卖吗?

 海南省税务局解答: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离岛旅客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的,由海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且自海关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并可依照有关规定纳入相关信用记录。

 

如何理解离岛免税商品“代购”行为?

     海南省税务局解答:如果确实是帮自己的亲戚朋友代买,严格来说不属于“代购”行为,不过要注意,这样是会扣减本人而不是你的亲戚朋友的免税额度的。

 

而如果是专业“代购”,则是会被打击的。对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商品的,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3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对于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且,不止针对个人哦,对协助违反离岛免税政策、扰乱市场秩序的旅行社、运输企业等,给予行业性综合整治。离岛免税店违反相关规定销售免税品,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给予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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