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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白马井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1-07-19 【字体: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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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白马井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儋州税白马井局 通 〔2021〕 259号

常州市舜天工具有限公司: 91320402137326474B

        事由: 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通知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之规定,限你(单位)于2021年7月23日前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税务机关(签章)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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