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持有《税收执法资格证书》人员进行公示。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持有《税收执法资格证书》人员公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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