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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措并举 推进'一网通办'工作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1-09-28 【字体: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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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局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结合省局《关于推进“海南e登记平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征管股联合纳服股前往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协调推进“一网通办”工作落到实处。

     “一网通办”工作自2020年3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以来,我局前期已配备好专人、专岗、专窗,并完成对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培训。但此项工作开展至今,我市还未有新办企业从“e登记”平台申领发票,之所以存在这样的现象,一方面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缺乏责任意识,被动地应付,没有主动参与到新平台推行工作中来,没有形成合力。另一方面是宣传力度不足,宣传手段单一,只是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发布公告等传统手段进行宣传,线上宣传较少且缺乏持续性,满足不了新环境下纳税人对宣传信息的要求。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以加强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务实的作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着力打通税务工作的“堵点”、破解“痛点”、攻克“难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不折不扣执行好、落实好政策,在压缩纳税时间上寻求新突破,让信息数据多跑路,让纳税人缴费人少跑腿,着力提高企业办税速度,提升纳税服务质量。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以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开展集中式、经常性多渠道、多形式的税收政策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切实做好相关政策操作流程的宣传辅导。三、加强税收共治力度。积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调,对于新办企业,税务部门将发票和税控设备等企业开办涉税资料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窗口,汇同其他资料一次性送达新办企业,做到“一窗受理、一表填写、一体集成、一次领取。”税务部门及时根据省政务共享平台推送的新办企业登记信息联系纳税人,主动提供相应纳税服务,让纳税人了解办理涉税事项需要的资料,确保资料齐全,上门办税“最多跑一次”,及时做好登记信息确认、科所分配、税费钟认定、发票票种核定、发票发放等设涉税事项。与此同时,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加强同公安局等部门沟通,及时反馈问题,协同解决问题,续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增强优质服务体验感,全面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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