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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天涯区税务局 关于送达税务文书的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天涯区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3-01-13 【字体: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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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号

海南中弘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纳税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你(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三亚市天涯区税务局解放路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接受税务处理。

       因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具体文书详见附件)。请你(单位)及时到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600号税务大厦二楼(联系电话:0898-88593881)领取上述税务文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即视为送达。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天涯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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