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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三沙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沙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2-03-30 【字体: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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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琼税依法行政办发〔2021〕9号)要求,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解表,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党委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切实做到学通弄懂做实,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悟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了解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发展方向、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紧压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本单位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成为推进税务系统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主要领导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税收工作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严格履行依法组织收入职责,始终坚持依法征税,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筑牢不收“过头税”思想底线,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切实保证税收收入质量。

        2.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为扩大民主监督,提高办税公开工作水平,建立办税公开机制,依托税务网站、政府信息网站等载体,对外公布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税服务指南、办税流程、税收政策及相关业务信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各个环节,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畅通渠道,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3.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管理。严格落实总局和省局对取消事前审批后管理规定,依托“金三”系统,加强对已取消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从服务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压缩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精简涉税资料,推进网上办税,优化网上申报系统的工作落实。每季度向省局政策法规处报送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件数。

        4.全面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兴税平台发布的《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问题解读》授课视频,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此项学习是保障纳税人“一次跑腿”就能办成事的重要基础,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积极落实“减证便民”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纳税人缴费需求为导向,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加强税收风险管控,严格日常管理,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制度执行、落实到位。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按照省局关于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的工作部署,我局建立健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党委高度重视,把规范性文件清理作为依法治税,建设法治型税务的重要任务,我局2021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全面强化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健全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排查是否存在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符和不符合公平竞争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经查,我局不存在与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不符或不符合公平竞争要求的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认真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更好发挥党委在税收事业发展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按季召开会议,研究、审议依法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建立以法制部门为主导,法律顾问、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的集体决策模式,在处理重要税务事项及案件时,加强与第一税务分局交流,摆出问题、听取意见、给出建议,对讨论和决定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充分咨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对直接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人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同时,对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管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把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作为促进税务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通过不断健全落实“三项制度”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协调推进“三项制度”全面落实。通过门户网站以及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及时更新我局执法主体及职责、25名具有税务执法资格的人员信息、许可事项目录以及办税服务指南、最多跑一次事项、全程网上办,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欠税信息等项目。督促第一税务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及执法文书,并要求务必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告知纳税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加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确保应审尽审,推动税收执法更公平、更透明。

        2.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要求,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3.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2020年度已办结的案卷以抽查的方式对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此次共抽查税收执法案卷10份,其中行政许可类3份,行政处罚类卷7份,我局无减免税备案类和纳税评估类案卷。评查组分别从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文书送达和执行以及立卷归档等项目中的内容分别进行评分,经评查,优秀案卷2卷,合格案卷8卷,不合格案卷0卷。从今年案卷评查整体情况来看,我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执法程序合法,做到执法文书使用规范,引用法律法规正确,执法结果公正,案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4.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2019年第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做好落实“首违不罚”清单自查整改的通知》(琼税函〔2021〕166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对照开展“首违不罚”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规范行使执法裁量权,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的行使,不因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按照“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防范和化解纠纷机制,充分化解涉税矛盾纠纷。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综治维稳应急预案、网络信息安全预案等多项应急处理机制,成立应急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处理流程。通过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制度,局领导靠前指挥,协调处理疑难问题,预防和避免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升级,确保应急工作流程顺利运行。同时,针对人员拥挤、发生冲突、系统故障等办税服务厅突发情况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员防范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为帮助解决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诉求,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等机制。我局通过建立小微企业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开展“问计问需”座谈会等方式引导和支持纳税人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指定专人接收、受理纳税服务投诉,每日登陆12366纳税服务平台查看待办任务,及时核实处理,高效回应纳税人和缴费人投诉诉求。

        2.我局始终以公平正义作为办理复议应诉案件的基本准则,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2021年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3.认真执行信访工作规定。保持信访举报渠道畅通,对来信、来电、来访按规定进行登记处理,对信访对象身份和所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记录。2021年未接到信访电话和来访。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方面的信息。目前,我局公开领域和事项包括:财务支出情况、人事调整情况、领导简介、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税收规范性文件及税收法律法规等行政管理信息,税法公告、欠税公告、行政许可信息、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税款核定、减免退税、行政处罚结果等税收执法信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更新局领导分管工作等信息,并做好对外联系、纳税咨询投诉、税收违法举报、税务干部违纪举报、政府信息公开等电话的发布和维护。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充分利用信息系统,系统查找征管风险点,构建预警指标体系,对发生频率较高的、具有普遍性的事项,建立统一的操作指引,集中清理规范,提升税源管控水平。加强户籍管理,将信息调查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行业纳税人,夯实税源管理基础。落实全局大运维机制,进一步做好金三数据应用,提升数据支撑能力,推进智慧税务的创新落实。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宪法法律以及党内法规条例纳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全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委理论中心组每年组织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条例等内容学习不少于2次。以模范守法为示范引领,党委书记自觉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重要作用,带动全体干部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的提升。

        2.充分利用各类普法教育阵地,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新举措新成就。把普法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税收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的实施作为衡量践行宗旨意识的重要标尺,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税收工作的必备能力,组织全局干部学习《民法典》活动,做到学习全覆盖。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民法典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我局始终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带动全体税务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每年年初便制定《税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宪法、行政处罚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穿于干部职工的日常业务技能培训之中,将税收法律、税收政策、党内法规等相关课程作为培训的必修课程,每年组织各项业务培训不少于5次。同时优选各业务科室的业务骨干组成兼职师资团队,为全局干部职工讲授最新税收政策等内容。

        4.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一是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党支部大会、“学习兴税”等平台,让党员干部职工多方面、多形式常态化学法。二是通过举办专题学习、专家讲座等形式,不断丰富培训内容,2021年共举办2期“法治讲堂”,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法治思维。三是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更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完善税务人员法律体系。四是结合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活动,以考促学,不断提高广大干部法治意识。五是做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相关组织工作,提升新入职公务员履职能力水平。

        5.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宪法日等时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每年均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宣传活动目标,确定责任分工,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局领导带头走访广大纳税人,深入企业送上税法新规定,并倾听纳税人的意见;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宣传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和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播放税法宣传广告,进一步拉近税务人员与纳税人的距离,密切征纳关系。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机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局仍需加强人员法治理想信念教育,提高税务法治队伍素质,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优化纳税服务的能力仍需提高。

        (二)税收共治有待加强。我局和其他部门涉税信息传递方式主要还是依靠纸质资料传递或者电子资料邮箱传递,数据比对主要依赖人工比对,导致数据使用率较低。没有形成涉税信息传递平台和无法进行数据自动比对与分析,无法满足现代化大数据征管的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税务法治建设。一是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深入推行“三项制度”。二是依法履行职责,严禁征收“过头税费”,落实落细加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为税收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二)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系统培训、集中学习、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

        (三)进一步强化内控监督职能。充分利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依靠系统对各项疑点数据进行监控,实时查看,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切实规范我局税务干部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三沙市税务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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