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和国家税务总局第9号令的规定,现将本单位纳税人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被公告的纳税人应当及时缴清所欠税款;税务机关对被公告的纳税人所欠税款应当采取清欠措施;被公告的纳税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昌江黎族自治县税务局欠税公告2019年1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昌江黎族自治县税务局欠税公告2019年2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附件3:国家税务总局昌江黎族自治县税务局欠税公告2019年3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附件4:国家税务总局昌江黎族自治县税务局欠税公告2019年4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昌江黎族自治县税务局
2019年11月6日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网站管理办公室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 邮编:570125 电话:0898-12366 传真:66509301
网站标识码:bm29210001
琼ICP备05000421号-7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5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