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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国家税务总局乐东黎族自治县税务局拍卖欠税企业名下不动产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乐东黎族自治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2-11-09 【字体: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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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国家税务总局乐东黎族自治县税务局对欠税企业采取税收强制措施进行拍卖的招标工作,我单位决定公开遴选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特发布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乐东黎族自治县税务局拍卖欠税企业名下不动产项目

     项目内容:招标采购国家税务总局乐东黎族自治县税务局拍卖欠税企业名下不动产的拍卖服务

     二、招标代理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号)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三、报名条件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必须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通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网站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盖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须加盖单位盖章);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二)其他材料要求

     1.需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盖单位盖章(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事项等);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盖章;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0年10月26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并盖单位盖章;

     2.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装订要求

     提交的材料需按以上顺序序号标明并整理装订成册(胶装)1套,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单位盖章,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2年11月11日前(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到现场或者通过邮寄资料提交报名。

     报名地点:国家税务总局乐东黎族自治县税务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中兴路12号)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289566568。

     六、其他事宜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择优选取法”评审,从具备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多家报名参选单位中选取优质单位中选。遴选结果将在国家税务总局乐东黎族自治县税务局网站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乐东黎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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