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
2020年第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规定,现将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被列定为非正常户的23户纳税人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望广大纳税人自公告之日起认真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加强内部管理,守法依规经营。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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