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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上门 开展《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政策宣讲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1-02-03 【字体: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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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将于今年5月开始试行,为确保纳税人准确掌握机动车发票使用新规定,规范机动车行业发票使用行为,白沙局及时开展上门宣讲服务,向全县29户机动车销售纳税人开展点对点政策辅导。

        一、精心部署,摸清底数。宣讲前,通过金三系统查询筛选,了解机动车发票领用存情况,全面摸清机动车销售行业纳税人底数,确保全面宣传到位。同时,及时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及其相关解读下发至各税务分局,由税政一股师资人员进行讲解并梳理出《政策宣讲要点》,确保税务干部充分了解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及开票软件操作要点,也明确了宣讲要点和宣传口径,为高效辅导纳税人奠定良好基础。

        二、入户宣讲,精心辅导。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要求,采用点对点方式精准开展上门宣讲,由税政一股、税源管理分局业务骨干组成宣讲小组,佩戴口罩开展入户宣传,为纳税人讲解《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出台背景、政策变化、注意事项、开票流程等重点内容,并逐户发放《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和相关宣传材料,确保纳税人先知晓、能掌握、会操作。

        三、热情答疑,征集建议。在宣讲过程中,税务人员热情解答纳税人的涉税疑问,告知纳税人后续咨询渠道;认真听取和收集纳税人对机动车发票使用政策改革、开票操作流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及时调整宣讲内容,为5月1日《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试行做好充足准备。

        四、广泛宣传,提升效果。在做好点对点宣讲辅导的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税企微信群、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咨询导税台等线上线下平台,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对《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进行宣传,做好内外宣传全覆盖,确保宣传辅导效果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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